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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一任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6-06-15 21:10:20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一任委员会于201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至今已工作近一年,部分委员因毕业、实习等关系有所变动,为健全团委、学生会机构,使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晚上19:00在教学楼A5-201召开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五届第一任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并选举产生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四进四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更好地打造干部队伍,团结带领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创业、锐意进取、投身实践、成长成才,积极推进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向前发展而努力。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一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为总结自成立以来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定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展望;
2. 选举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
3. 选举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一任委员会(扩大)会议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一任委员会(扩大)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作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五届第一任团委工作报告;
4、作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五届第一任学生会工作报告;
5、宣读并审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一任委员会(扩大)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6、宣读并审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7、宣读并审议《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8、选举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
9、审议并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10、选举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
11、宣读《关于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决定》;
12、宣读《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一任委员卸职确认方案》;
13、公布大会选举结果;
1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委员宣誓;
15、奏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宣布大会闭幕。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团委选举
四、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共有代表152人,其中党员7名(包括预备党员),占 4.6%,共青团员144名,占代表总人数94.7%;非共青团员1名,占代表总人数0.7%,男代表127名,占83.6%,女代表25名,占16.4%。
五、新一任团委委员会组成方式及选举办法
1、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五届第二任拟设委员1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委员8人。大会拟定候选人15人,应选13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5.4%。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选举
六、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共有代表152人,其中党员7名(包括预备党员),占 4.6%,共青团员144名,占代表总人数94.7%;非共青团员1名,占代表总人数0.7%,男代表127名,占83.6%,女代表25名,占16.4%。
七、 新一任委员会组成方式及选举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第二任拟设委员21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18人。大会拟定候选人24人,应选21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4.29%。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关闭 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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