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公示(四)
更新时间 : 2018-12-17 08:39: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17日-23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毕明芳 联系电话:020-36903028
邮 箱: bimf@gcu.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第四批).doc
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