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04 09:26:00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6]第6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近期将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推荐申报的项目包括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和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所有级别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建设范围及周期

(一)建设范围如下:1.提升一批成果显著、拟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的往年校级大创项目(SRP);2.新建一批选题新颖、内容具体、方案可行,有一定学术意义和创新性、能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与学生所学专业或就业密切联系的大创项目。

(二)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负责人应为2015级学生,且品学兼优,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参与者(2013级学生除外),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结题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项目总人数为三至五人,每位学生仅限主持或者参与一项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能超过两项。超过限额的视为无效项目处理。

(四)学生申报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兴趣及相关学习、职业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参与项目研究,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项目团队不限学科专业,鼓励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研究。

(五)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成员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按规定完成工作周记,校级大创项目(SRP)成员应完成《结题报告书》。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的团队填写《校级大创项目(SRP)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提交上来的项目进行初审,按照校级大创项目(SRP)和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2:1的比例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并根据项目质量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将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申报为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校级大创项目(SRP)立项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

(三)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资料,请校专家组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申报为国家级、省级的项目。

(四)经校专家组评审通过被确定为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组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分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向省厅推荐申报;其他项目作为校级大创项目(SRP)建设。

五、   项目经费

对于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经费支持;校级大创项目(SRP)的经费由学校下拨至各单位统筹。

六、   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鼓励有研究能力的学生参与大创项目,以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及创新意识。

(二)校内各研究所和实验室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学生提供相关资源,为学生开展研究提供便利。

(三)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25项,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按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申报。根据往年各学院申报的项目数量及完成质量,汽车、机械、电信三学院最多可推荐2项(排序前2)申报国家级大创,其他学院最多可推荐1项(排序第1)申报国家级大创。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尤其是申报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的项目,要按申报书所列提纲要求开展研究。

(五)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建设时间安排:2017年1-5月推荐申报,2017年9-10月开题论证,2018年5月中期检查,2018年10月结题验收;

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建设时间安排:2017年1月申报立项,2017年10月中期检查,2017年12月结题验收。

(六)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拟推荐申报为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校级大创项目(SRP)立项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阮显政,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1.校级大创项目(SRP)立项申请表

2.立项申请汇总表

3.项目申报书(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者填写,分创新

 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分别填写)

 

 

           教务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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