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基地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6-12-22 11:57:26

实习基地协议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建实习基地,建设“产、学、研”互动环境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本着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要求,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新模式,构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双方经商议,同意建立华南理工大广州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甲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的项目和内容给予适当安排,并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习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实习的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及规模发展的需要,对一些学生的培养方面有所侧重;同时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术资源及学生资源,将部分项目的前期调查、研发或工作量较大的非核心技术任务交甲方完成。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制定学生实习计划,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经乙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2、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3、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学生相应课程学分及能否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4、委派教师全面负责管理学生的各项实习活动和日常事务。
5、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习生推荐表,提供实习学生的基本信息。
6、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乙方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守则、劳动制度,保密规定等)。
7、协助督促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将属于乙方及实习学生从乙方借用的技术成果的资料及介质一并归还给乙方。但经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或者其学生存留备份的除外。
8、除乙方原因导致实习学生伤病外,其他医疗费用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9、办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购买保险手续事宜,即购买《学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二)乙方:
1、为实习生提供相应的实习环境、工作以及安排合适的联合指导老师。
2、在实习过程中,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出现违纪违法、损坏设备等情况,乙方有权书面通报甲方,并视具体情况可对该学生予以警告、终止实习合同等处理。
3、与学生签订保密协议,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如发现违约情况,有权将学生的违约行为向甲方通报,并保留终止双方协议、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4、按照甲方专业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参与指导,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5、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相关技术讲座。
6、实习结束时,配合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与评价。
7、岗位用工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
8、如有需要可将部分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协助完成。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       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 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下载:

http://qc.gcu.edu.cn/uploadfile/2016/1222/20161222121147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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