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大学生学科竞赛及科技学术竞赛活动作为学生交流、竞技、创新的平台,对教学改革及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特别是部分纳入国家级、省级统筹支持的赛事,因办赛公开、规范,为参赛师生所广泛支持。
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学科竞赛及科技学术竞赛的相关通知,以及学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暂行)》(华广团〔2016〕13号)要求,现将学校2018年立项统筹开展的赛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征选各竞赛项目的组织承办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项目
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赛事安排,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经报学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领导小组审批,拟对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24项赛事(详见附件1)给予指导和支持,并就上述赛事征选校内组织承办单位。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设在校团委)。
二、征选条件
提出申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及职责:
1.须具有组织开展赛事所需要的场地和设施条件;
2.须成立单项竞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和竞赛项目指导小组,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3.须有一支有相关学科基础的指导教师,配备辅助人员,做好赛事的评审、选拔;
4.须有一支组织能力强的办赛队伍,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
三、征选程序
1.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需要,对2018年学生学科竞赛及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进行总体规划,于12月15日前向办公室提交竞赛项目申请(附件2)和具体竞赛实施方案(包括竞赛筹备、实施、评审、监督、公示、保障等各环节)。
2.领导小组将在统筹全校竞赛及经费的基础上,审定竞赛实施方案,给予竞赛立项及经费支持。
四、其他事项
1.某项赛事如无学院提出承办申请,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与之相关学科的学院承办赛事;若赛事由1个学院提出申请且符合征选条件,该项赛事即由该学院承办;超过2个以上单位同事提出申请同一赛事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优先选择实施方案科学具体、学科实力较强的申请单位。
2.某项竞赛分项赛较多的,允许及建议2-3个学院联合提出承办申请。
3.省级或国家级竞赛需先在校内举办校级竞赛,再推荐校内竞赛的优秀学生及作品参加省赛或国家赛。
4.对于未列入竞赛计划而学院希望组织参加的赛事,且大赛办赛规范、影响力较大、具有相当规模、对创新人才培养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学院可另行提出并附详细证明材料及实施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参加赛事。该类赛事学校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经费由学院自筹。
5.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cuxtw_kj@gcu.edu.cn,邮件命名“学院 竞赛申报”。逾期未提出申请或申请资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
6.工作联系人:潘家韵;联系电话:36903032;办公地点:行政楼312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各类学术科技
竞赛项目拟立项项
2.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项目
立项申请表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