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3年9月4日发布的《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我院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经过个人认定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2日,共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B6-220)提出,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123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