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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创新实践学分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 公示

更新时间:2025-03-21 17:27:18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城理教[2021]58号)相关规定,对学生在我校期间参加的创新实践项目进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经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上报给学校教务处,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现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7:00-2025年3月26日17:00。

如有异议,请以来访(B6-215)、来电(020-36903125)、来邮(Liuht@gcu.edu.cn)方式,于3月26日17:00前实名反映,匿名、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2021级)】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明细表(2021级)】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2023专升本)】

【附件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明细表(2023专升本)】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2021级).pdf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明细表(2021级).pdf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2023专升本).pdf

附件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明细表(2023专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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