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5年9月9日发布的《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我院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经过个人认定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6日,共两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B6-219)提出,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126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5日